每经记者 宋戈 每经实习记者 肖世清 每经编辑 廖丹
为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13〕13号)予以修订(以下简称《指引》)。
据了解,作为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做市商制度,此后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先后于2010年和2013年进行了修订完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鼓励做市商提高各产品综合交易和做市能力。
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降低准入门槛,支持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报价和提供流动性。
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
四是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进一步强化其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表示:“目前,做市商已成为我国外汇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对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做市商制度也亟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修订《指引》,着力提升市场报价质量和交易行为规范性,更好促进外汇市场有序发展。”
那么,完善做市商制度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有什么影响?
王春英表示,一是市场结构将更加合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在延续“做市商—尝试做市机构—普通机构”竞争性三级分层体系的基础上并实现结构优化。第一层为类型多样、做市能力较强的综合做市商。根据当前外汇市场发展情况,现阶段做市商数量暂定25家,未来将根据外汇市场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二层为数量较多、比较活跃的分产品尝试做市机构。第三层为数量众多的普通机构。二是市场流动性将更加充分。优化做市商结构、扩充做市力量、规范做市交易行为等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做市商报价质量和流动性供应水平。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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