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客户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陈基福等5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二审进行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10月29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9个罪名,判处被告人陈基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一千八百二十五万元。对其余50名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分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并处财产刑。对涉案财物共计2.2亿余元依法予以没收或处置,继续追缴以陈基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违法犯罪所得的其他财物及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