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方京玉 每经编辑 梁枭 孙志成
12月14日,国盛金控(002670,SZ)召开董事会会议。在公司副董事长张巍主持下,与会其余8位董事一致投票同意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赵岑女士,解聘的理由是是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保障公司经营稳定。
而赵岑本人对解聘议案提出反对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在10月14日国盛金控发布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时,赵岑曾在业绩预告中表示,不能保证该公告内容的真实性,且在公司董事会9位董事中,只有赵岑提出反对意见。
12月16日午间,深交所向国盛金控下发关注函,要求上市公司对解聘董事会秘书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说明短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相继离职的原因等。截至当日收盘,国盛金控股价报12.22元,跌幅达5.34%,总市值蒸发13.35亿元。
解聘是否合理?当事双方各执一词国盛金控过往公告显示,赵岑出生于1967年,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交所高级经理、东莞市高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秘、深圳中南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与风控总监、深圳市鼎泰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并于2014年加入国盛金控,历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由独立董事徐强国、邵彬、傅继军签发的独立意见显示,董事会解聘赵岑的董秘、董事职务理由充分,解聘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但赵岑本人对解聘决定持反对意见。赵岑认为,相关议案指出她涉嫌违反公司法、章程等没有依据。同时,自她本人不再担任财务总监以来,公司未发生因为董秘失责导致的信息披露违规情形,也没有相关事实说明董秘失职一直以来她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高管与董事的义务。
赵岑还指出,在公司证券业务被接管、存在大额债务偿付压力、多个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实际控制人特殊控制架构下,以及控股股东被立案调查等背景下,公司应正确定位公司利益。并且赵岑认为,相关解聘提案的提议人动机待考,在没有充分且合理理由下解聘正在依法履职的董秘及董事,会议召集本身就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缺陷的恶化。
12月16日午间,深交所向国盛金控下发关注函,要求上市公司结合赵岑就职以来的工作情况等说明解除其职务的原因、提议人等,并说明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同时说明解除赵岑董事会秘书职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2月12日,国盛金控证券事务代表方胜玲辞职;12月15日,公司又解聘董秘。短期内,国盛金控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员离职,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上述人员变动是否影响正常信披工作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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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站位”引争议国盛金控董秘赵岑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矛盾于今年10月公开。在10月14日国盛金控发布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时,赵岑曾在业绩预告中表示不能保证该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并且在公司董事会9位董事中,只有她提出反对意见。
赵岑当时指出,公司第三季度报表是基于公司对被接管的国盛证券仍能控制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赵岑认为,国盛证券被接管后,国盛金控对于国盛证券的控制能力发生变化,公司对被接管的国盛证券按照成本法核算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会计处理错误,该错误影响金额重大。同时赵岑按照会计准则对相关问题进行列举分析。
此外,赵岑认为,第三季度报表对被接管的国盛证券按照成本法核算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的会计处理是错误的,该错误影响金额重大。同时2020年三季报编制与签署流程不符合《会计法》要求。因此提出反对意见。但当时,公司董事会不认可赵岑提出的反对意见。
通过过往履历不难看出,现年逾50岁的赵岑拥有多年财务审计经验,也曾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责人。其在2014年加入国盛金控,直至目前已经履职约6年。
12月16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拨打上市公司公开电话,欲进一步了解相关事实。对方表示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目前不在工位,要求记者于次日再联系。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向记者表示,一般而言,董秘作为上市公司与监管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枢纽和桥梁,一般也都是遵循大股东或董事会的要求。而在国盛金控事件中,董秘本人也是公司的核心高管、财报真实性的负责人,此次事件应该是内部矛盾长期积累后的爆发。
因会计核算方式等分歧,董秘直接质疑财务报表真实性,类似事件在资本市场并不常见。而此次赵岑被国盛金控其余董事一致罢免,可能与她之前在公开信息中直言不讳有一定关联。那么,对赵岑与国盛金控管理层的分歧,应站在公司内斗角度理解,还是仅仅来自于资深财务人员对专业性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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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方京玉 编辑|梁枭 孙志成 肖勇 王嘉琦
校对|李净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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