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毕陆名
日前,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来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4月开始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直至去年7月卸任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调任自治区政协常委,他在公安厅副厅长任上工作了8年之久。
值得一提的是,两天前,王来明的老上司,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马明被逮捕,他曾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而此前,王来明共事多名公安厅同僚已落马、受审。
王来明,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今年62岁,山西大同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3月参加工作,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1977年3月,19岁的王来明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体工队篮球运动员。4年多后(1981年7月),王来明到内蒙古体育运动技术学校体育理论专业学习,毕业后进入政法系统,成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助检员。
从那时起至2019年7月,王来明在政法系统工作了36年。王来明曾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11年4月进入公安系统,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15年11月晋升为党委副书记。
王来明进入内蒙古公安系统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是后来因故意杀人等罪被判处死刑的赵黎平。
2017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曾组织“忠诚杯”篮球比赛,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的王来明到决赛现场为球队助战。
2019年7月,王来明成为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年多后被查。
王来明的落马前两天,12月2日,最高检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马明决定逮捕。马明一年前在任上落马,他曾于2012年6月至2018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是王来明的顶头上司。
今年11月16日马明被“双开”。近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明被“双开”、移送司法。
通报指出,他大肆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系统的政治生态,追求物质享受,既要当官,更要发财,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
经查,马明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巨额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住宿安排,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大肆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系统的政治生态;
追求物质享受,既要当官,更要发财,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在案件办理、企业经营以及工程承揽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马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马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马明出生于1957年10月,辽宁辽中人,早年在吉林工作,曾任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商务厅厅长、辽源市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副省长等职。
此外,近两年来,内蒙古政法系统掀起反腐风暴,多名公安厅官员先后落马。2018年10月31日,内蒙古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原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被查。今年7月,孟建伟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审被判刑16年。法院查明,孟建伟敛财超2000万元;有2144.791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还非法持有猎枪四支、猎枪子弹955发。
2019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赵云辉落马。今年9月16日,赵云辉被控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受审。公诉机关指控,赵云辉受贿跨度长达17年,受贿共计1864余万元,有价值697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非法持有枪支。
王来明个人简历:
王来明,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山西大同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3月参加工作,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1977年3月至1981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体工队篮球运动员;
1981年7月至1983年8月,内蒙古体育运动技术学校体育理论专业学习;
1983年8月至1996年3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助检员;
1996年3月至1997年11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997年11月至1998年4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1998年4月至2002年2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2年2月至2007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检委会委员;
2007年7月至2011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2011年4月至201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
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2019年7月至今,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内蒙古纪委监委、北京青年报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