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孙志成
正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是怎么通过手机实施诈骗,和一位单亲妈妈”网恋“,还骗了她38万的呢?
服刑人员通过手机诈骗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4年,单亲妈妈周慧玲通过微信结识了自称是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城建局副局长的“王小坤”,二人建立起恋爱关系。此后三年,“王小坤”不断向周慧玲要钱,理由总是各种各样:为疏通官场关系给他人送礼、请客吃饭、在接受组织调查阶段医治伤病,抑或是为周慧玲的孩子办理上学等。周慧玲全都答应,前后共计打款38万余元。
可她没有想到,网恋三年之久的男友竟是河北省唐山监狱的服刑人员罗荣兵。2017年1月,罗荣兵刑满释放,同年5月,周慧玲辗转将其找到。
二人首次照面,罗荣兵在周及其家人的要求下写下认罪书,后于当年5月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2017年12月5日,路北区法院一审判决罗荣兵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罗荣兵曾在2007年曾因盗窃罪被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8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后在2014年获得减刑1年5个月,于2017年1月3日被减刑释放。
彼时,唐山监狱提出的减刑理由是罗荣兵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曾记功5次,表扬1次,确有悔改表现。
而周慧玲与罗荣兵“网恋”的三年,正是罗荣彬在唐山监狱服刑的时候。
作为案件受害人,周慧玲却表示未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据悉,一审判决认定罗荣兵用手机实施诈骗是其在唐山监狱服刑期间,但未阐明作案使用的通讯工具来源。
周慧玲质疑,监狱管理人员对此负有责任,“否则一个罪犯是怎么做到在监狱里跟我语音聊天的?”
判决下达以来,周慧玲不断向唐山监狱、河北省监狱管理局、政法委等有关部门求告,想为自己的遭遇讨个说法。她称,唐山监狱方面给她的回复是:实施诈骗用的手机系由外来工作人员进入炊场时带入的,狱警对此并不知晓。
小编查阅裁判文书网发现,罗荣兵今年10月曾获减刑5个月,将于2025年6月5日结束刑期。
联合调查组已进驻唐山监狱
河北监狱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河北监狱”11月21日消息称,该局关注到有关唐山监狱罪犯罗某某狱内诈骗的报道后,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21日已进驻唐山监狱。
据红星新闻报道,根据《监狱法》《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管教工作细则》等相关法规,服刑人员是被禁用手机的,用手机上网“谈恋爱”搞诈骗,应是天方夜谭。而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对“手机进狱”,更是有着“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罚款”等非常明确而又细致的处罚规定。
据了解,监狱一般划分为监区与行政工作区,进监区须遵循“零带入制度”,在监区入口设有指定储物柜来存放狱警物品,并有语音提醒。但在一些地方,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该制度主要靠狱警自觉落实;监控设施虽发挥作用,但并未实现彻底的“全覆盖”“零死角”;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也不够规范,避开监控监督并非难事。制度执行存在漏洞的同时,如果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监督跟不上,心术不正者就有了违规操作的空间。
据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官网显示,河北省唐山监狱始建于1950年1月,原名为冀东区唐山市监狱,1995年5月更名为河北省唐山监狱。该狱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系一所中度戒备等级监狱。1985年、2002年荣获两次集体二等功,1987年、1993年、2001年荣获三次集体三等功。
编辑|孙志成 杜恒峰
校对|程鹏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澎湃新闻、裁判文书网、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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