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2年,各项改革任务和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改革成果。在加强科技成果司法保护方面,《意见》提出,加强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司法保护,妥善处理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价值确定和利益分配产生的纠纷,支持深圳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试。坚决打击利用职权侵占他人科技成果转化权益、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实验结果或评估意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