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周宇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28日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牡丹江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姜英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姜英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出借国有企业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法办理、持有、使用虚假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
姜英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为政不清,为官不廉,擅权妄为,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姜英波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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