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在管理层监督等监控方面犯有严重失误和缺失,令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于2012年及2013年透过三次债券发售筹得的65亿美元中有26亿美元被挪用,中国香港证监会决定对高盛罚款3.5亿美元。同时,包括美联储在内的多国监管部门也合计对高盛罚款约29亿美元。
每经编辑 朱星运
因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在管理层监督等监控方面犯有严重失误和缺失,令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于2012年及2013年透过三次债券发售筹得的65亿美元中有26亿美元被挪用,中国香港证监会决定对高盛罚款3.5亿美元。同时,包括美联储在内的多国监管部门也合计对高盛罚款约29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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