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卓青 每经编辑 易启江
近年来,信息安全越发受到人们的重视,此前,某金融机构员工涉嫌泄露消费者金融信息的新闻,激起舆论一片哗然,让人们担心自己的隐私是否能得到有效保护。
10月21日晚间,人民银行就事件的调查结果发布公告称:发现涉案金融机构存在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的行为,依法依规对涉案金融机构严肃查处。
另外,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还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3家国有大银行的6家分支行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被人民银行合计罚款超过4000万元。
在此次的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的案件中,人民银行表示,一直高度重视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坚持对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对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人民银行责令涉案金融机构以此为戒,全面排查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一是在制度建设层面,明确要求其进一步健全完善消费者金融信息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等环节的内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在系统建设方面,金融机构要持续改进完善业务系统和反洗钱系统,建立用户异常行为监测模型,定期监测并堵塞系统存在的技术漏洞等安全隐患;完善系统功能模块,确保系统生成日志能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信息数据的查询和下载操作。特别是要畅通系统使用人员的意见反馈渠道,避免业务、技术“两层皮”的现象。
三是在人员管理方面,要不断强化相关措施。对接触消费者金融信息的岗位人员合理设置权限,并采取内部审批等有效措施进行权限控制,全面开展员工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避免泄露消费者金融信息行为的再次发生。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强化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监管和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督促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完善有利于保护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和落实《反洗钱法》信息保密要求在内的各项金融消费者权益机制,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
同时人民银行也提醒金融消费者,在保护自己金融信息安全方面可以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银行(支付)账户等,不要转借他人使用;
二是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不要随意在各类线上线下渠道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三是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金融信息被盗;
四是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
五是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及时销毁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
六是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手机短信、邮件和不明链接,不要随意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谨慎使用公共WIFI、免密WIFI;
七是发现个人金融信息泄露风险,要及时联系公安等部门维权。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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