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晚间,科融环境(300152.SZ)披露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显示,科融环境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科融环境涉嫌虚增2017年利润717.88万元,证监会拟对科融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对此,科融环境表示,在财务数据上,判断处罚结果不影响公司2017年盈亏性质,不触及连续会计年度亏损的退市指标。此外,科融环境指出,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积极整改,加强和改进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工作。
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科融环境于2019年8月7日收到了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在过往科融环境披露的《关于立案调查进展的公告》中,科融环境曾指出,如果证监会最终调查结果导致科融环境2017年度盈亏性质改变,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科融环境股票存在将被强制终止上市的风险。
但在昨日所披露的公告里,科融环境根据收到的《事先告知书》判断其退市风险或解除。
科融环境收到的《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科融环境涉嫌违法的事实为通过将21个项目调式报告日期由以前年度涂改为2017年,并在2017年确认调式收入,涉嫌虚增2017年利润717.88万元。
科融环境根据《事先告知书》的认定情况,对影响的2017年财务主要数据进行了初步的预估。其预估结果显示,2017年的利润总额由调整前的1067.13万元变为调整后的349.25万元。而少数股东损益则未有变化。
科融环境指出,处罚结果不影响公司2017年盈亏性质,不触及连续会计年度亏损的退市指标。
除在财务数据方面判断不触及连续会计年度亏损的退市指标。科融环境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同时判断本次收到的《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而对于此次收到的《事先告知书》所提及的科融环境涉嫌违法的情况,科融环境也在公告中表示,科融环境及控股股东、实控人毛凤丽女士历来高度重视合规经营和内部控制,针对上述问题,科融环境将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积极整改,加强和改进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工作,同时认真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持续全面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提高上市公司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科融环境表示其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科融环境此前披露的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科融环境营业收入约为1.75亿元,其中在垃圾焚烧发电板块上,科融环境取得了不错的业绩增长,此外在污水处理板块和节能燃烧板块上,科融环境也完成了多个新增订单。
在2020年半年报中,科融环境也表示,将持续进行内部资产的结构优化,稳步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提升公司偿债能力,为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提高公司抵抗外部不可抗力因素的能力,降低疫情对主营业务的冲击。科融环境将逐步为未来战略并购及业务拓展积累充裕的资金。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信息披露内容以公司公告为准。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