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胡玲
10月14日,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52.SZ,下称科融环境)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虚增利润717.88万元导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毛凤丽、毛军亮、李庆义、李晓光等相关人员分别处以10万-30万元罚款。
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科融环境通过将2013年-2016年间的21个项目调式报告日期涂改为2017年,并在2017年确认调式收入,涉嫌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
2018年4月25日,科融环境披露《科融环境2017年年度报告》,科融环境2017年利润总额41,838,890.84元。上述科融环境通过涂改调试报告日期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导致该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毛凤丽、毛军亮,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李庆义、李晓光。
2019年4月24日,科融环境披露《科融环境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科融环境2017年利润总额10,671,310.16元。上述科融环境通过涂改调试报告日期虚增2017年利润7,178,800.95元,导致更新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依然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毛军亮。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二、对毛凤丽、毛军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十万元罚款;
三、对李庆义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四、对李晓光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公告表示,由于此次涉及的21个令号均为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控院”)的订单,由于燃控院为科融环境全资子公司,上述虚增利润的金额的调整对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不产生影响。处罚结果不影响公司2017年盈亏性质,不触及连续会计年度亏损的退市指标。
根据《事先告知书》的认定情况,公司对影响的2017年财务主要数据进行了初步的预估,具体如下:
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积极整改,加强和改进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工作,同时认真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持续全面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提高上市公司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科融环境今日开盘一路正当走低,截至午间收盘,跌4.87%,股价报4.49元。盘中一度跌超5%。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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