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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发布 “数据产权”和“数据隐私”被重点提及

    每日经济新闻 2020-10-11 23:5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把“数据”作为一种要素的话,那必然要把它定义成一种产权关系。而产权保护是市场的基石,数据的产权和普通意义上的汽车、土地等产权不一样,它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和个人数据安全。所以,需要完善数据产权制度,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等等。

    每经记者 刘玲    每经编辑 汤辉    

    据新华社10月11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其中,《方案》重点提及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要求率先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试点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

    早在今年7月15日,深圳市司法局就在官网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的通告全文,提到数据开发利用中自然人隐私的行为将受到保护,自然人对其个人数据依法享有数据权等等。

    “深圳在数据立法这块,实际上是走在全国的前列,对数据隐私和数据产权保护都有积极的意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那么,深圳为何是首个拟出台数据条例的城市?从宏观环境来说,深圳是经济特区、先行示范区,这都赋予了他先行先试的职责和职能。具体到产业,深圳的数字经济程度很高,数据产业也比较成熟,所以这些产业都在促进或者倒逼深圳尽快立法规范起来。”

    数字经济成深圳经济增长新动能

    在年初以来的新冠疫情之下,全球经济和各行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在抗疫过程中,以数字化、人工智能和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新基建”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是政府、企业和人们的日常生活,都更大程度地去拥抱新的数字化基础设施。

    而深圳作为东方“硅谷”,汇聚了华为、腾讯、中兴通讯、平安科技等超过300家大数据企业,拥有得天独厚的大数据产业链。深圳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深圳大数据产业规模接近800亿元,2020年第一季度,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在疫情影响下逆势增长,实现增加值403.54亿元,同比增长4.9%。

    不仅如此,今年6月19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数字经济产业成为推动深圳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核心引擎之一,努力建成全国领先、全球一流的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引领城市。

    《实施方案》提出,深圳计划到2022年,全市数字经济产业增加值突破2400亿元,年均增速15%左右;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突破8000亿元,年均增速15%左右;软件业务收入突破10000亿元,年均增速15%左右。

    不仅如此,深圳还根据国内外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数字经济产业优势和基础,筛选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十二个细分领域予以重点扶持。并且,深圳计划布局21个重点片区的数字经济产业园,将在福田梅林-彩田片区布局福田国机电子商务产业园以及新一代产业园两大园区;在福田保税区规划布局深圳福田国际互联网金融产业园、高新技术创业中心保税区基地、深港国际科技园以及深港金融科技城四大园区等等。

    产业倒逼深圳数据立法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是资产、数据有价值逐渐成为社会的共识,与此同时,信息的过度收集、未经用户同意收集的新闻不时登上热搜,数据滥用与泄漏成为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而在数字经济赛道快速奔跑的深圳,也在重视数据的产权和隐私保护。

    在此次发布的《方案》中,重点提及了深圳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要求率先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

    盘和林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把“数据”作为一种要素的话,那必然要把它定义成一种产权关系。而产权保护是市场的基石,数据的产权和普通意义上的汽车、土地等产权不一样,它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和个人数据安全。所以,需要完善数据产权制度,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等等。

    在今年7月15日,深圳市司法局就在官网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的通告全文,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拟对数据进行立法,建立隐私保护机制。值得一提的是,深圳成为了全国首个拟推出数据条例的城市。

    《条例》全文近15000字,7章103条。首次提出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享有数据权。规定自然人对其个人数据依法享有数据权;规定公共数据属于新型国有资产,其数据权归国家所有,由深圳市政府代为行使数据权;规定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对其合法收集的数据和自身生成的数据享有数据权。

    《条例》还拟从两个方面解决数据开发利用中的自然人隐私保护问题。一是通过规定自然人对个人数据享有数据权保护自然人隐私。个人数据包括隐私数据,其不仅关涉个人权益,同时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二是确立数据安全管理规范保护自然人隐私。通过对数据安全责任及具体措施的规定,解决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数据销毁等全数据生命周期中可能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进而实现对自然人隐私的保护。

    那么,深圳为何是首个拟出台数据条例的城市?盘和林认为:从宏观环境来说,深圳是经济特区、先行示范区,这都赋予了他先行先试的职责和职能。具体到产业,深圳的数字经济程度很高,数据产业也比较成熟,所以这些产业都在促进或者倒逼深圳尽快立法规范起来。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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