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卓青 每经编辑 段炼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的通知》,即日起开始实施,《通知》从我国实际出发,参考国际惯例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明确了我国逆周期资本缓冲的计提方式、覆盖范围及评估机制。
《通知》根据当前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状况和疫情防控需要,明确逆周期资本缓冲比率初始设定为0,不增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管理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杠杆率水平、银行体系稳健性等因素,定期评估和调整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是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提升宏观审慎政策的逆周期调节能力,缓解金融风险顺周期波动和突发性冲击导致的负面影响,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据了解,在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委员会决策委员会会议正式宣布了国际银行资本监管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包括要求银行在信贷高速增长、系统性风险不断累积的情况下,计提逆周期资本缓冲,计提资本数量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2.5%。
记者注意到,为了抵御新冠肺炎病毒的影响,包括法国央行、德国央行、爱尔兰央行在内的多国央行在今年均将银行逆周期资本缓冲率降至0%。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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