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央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9-30 13:52

    每经编辑 步静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官方微博发文称,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请各收付主体尊重公众的支付选择权,共同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 ​​​​

    (封面图来自: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强化主业、夯实责任,阳光保险用行动诠释“固本强基、行稳致远”

    下一篇

    证券板块走弱,47只个股下跌,湘财股份下跌8.33%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