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周宇翔
据江西省鄱阳县政府网站消息,鄱阳县双港镇人民政府9月29日发布《关于王训文、彭芳腊等同志的通报表扬》(以下简称《通报》),称双港镇当前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坟墓专项治理,包括双桥村党支部负责人王训文在内的多名干部,拆除亲属坟墓,为全镇坟墓治理做出了榜样,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八名同志通报表扬。
《通报》称,双桥村党支部负责人王训文拆除爷爷奶奶等亲属坟墓17座、双桥村主任李桂新拆除亲属老坟2座、双桥村民兵营长余兴业拆除亲属老坟2座、双桥村文书余平章拆除奶奶坟墓1座、双丰村党支部书记彭芳腊拆除父亲坟墓1座,双港镇机关干部余兴义拆除亲属老坟2座、彭克平拆除父母坟墓2座、彭少昱拆除父母2座,以上同志的举动,彰显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体现了“赶早、做快、干好”的作风,为全镇坟墓治理做出了榜样,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八名同志通报表扬。
《通报》强调,希望各村、镇属各单位党员干部,学习先进,积极作为,以实际行动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坟墓专项治理工作,在全镇形成浓厚治理氛围,力争早日完成任务。建成“绿水、青山、净土、蓝天”的新双港。
同日,鄱阳县政府网站还发布了《双港镇全面开展乱葬坟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为持续深化绿色殡葬改革成效,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乱葬坟墓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要求,对治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全部实行易地迁移入公墓(骨灰堂)或就地平坟“立改卧”后再绿化的方式进行治理。通过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散埋乱葬坟墓,坚决刹住违规建坟(含翻新建坟)歪风,规范丧葬行为,建立坟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旧坟不露、新坟不增、恢复生态、美化环境”的目标。
镇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党员带头做好家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主动带头治理自家坟葬(包括父母坟墓、祖父母坟墓、子女坟墓)、积极帮助治理近亲坟墓(包括岳父母、子女配偶父母、父母的亲兄弟姐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分管部门、教育、卫生)涉及亲属坟墓治理的人员名单专门登记注册,上报县纪委、组织部及相应主管部门。
《实施方案》还明确,将乱葬坟墓治理工作纳入村级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考核评比重点内容,大力奖先惩后,树立鲜明导向。
此外,双港镇还设立了进度奖、工作总量奖和个人奖。按完成比例计算,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万、8万元、5万元。按完成任务个数计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村,按每迁一组坟奖励150元,每平一组奖60元(全镇总奖励资金不超过40万元);在此基础上,分大、中、小三类村,各类第一名奖10万、第二名奖8万、第三名奖5万。三是设立个人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治理自家坟墓的,一等奖(10名),每人奖1000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800元,三等奖(10名),每人奖500元等。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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