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到,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满足《办法》规定条件的保险机构,不需要申请业务许可或进行业务备案。不满足规定条件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已经开展的应立即停止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整改后满足规定条件的可以恢复开展相关互联网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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