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张海妮 赵云
通过重组灵山宝塔陵园,福成股份(600965.SH)在2015年化身A股“殡葬第一股”。随后,公司继续发力,于2018年尾收购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德福地陵园)控股权。然而,这笔并购给公司泼了一盆凉水。
2019年度,天德福地陵园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甚至出现亏损。更让人意外的是,这场并购背后似乎潜藏着诈骗勾当。福成股份9月23日晚间公告称,天德福地陵园股东曾攀峰、曾馨槿等对公司实施了合同诈骗,公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得立案。
截自灵山宝塔陵园官网
并购陵园交易暗藏诈骗?
据福成股份公告,公司在对天德福地陵园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天德福地陵园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在与公司签署《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时,存在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隐瞒部分负债等方式,骗取公司签订《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针对天德福地陵园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上述合同诈骗行为,公司向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报案,并于近日收到三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案件的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福成股份主营畜牧、餐饮以及殡葬业务。其中,殡葬业务是公司近年来新增的业务,也是公司大力拓展的业务。在2018年年报中,福成股份曾表示:“(殡葬)行业所提供产品特征较为特殊,产品所负载的精神和文化方面内涵较深,公司利润空间有保证,开展同业并购将是公司未来几年的主题。”
2018年11月,福成股份出资1.8亿元,以增资和股权转让方式取得天德福地陵园60%股权。对于上述并购,上市公司当时表示,天德福地陵园是韶山市范围内唯一一家经营性公墓,收购将拓展公司在经营性墓地方面的业务,加大殡葬主业资产布局,为业务长期增长打下良好基础。
据悉,天德福地陵园曾与韶山市人民政府签署天德福地陵园开发协议,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400亩,其中经营性墓区规划用地327亩,公益性墓区规划用地50亩。
资料图,图文无关(来源:摄图网)
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福成股份的业务扩张却遭遇了诈骗风险。上市公司表示,经初步核查,天德福地陵园在收购时的净资产有大幅缩减,具体金额还需公安机关和审计机构最终确认。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福成股份收购时,天德福地陵园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201.40万元,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8亿元,评估值增值率达241.28%。在资产评估报告上,曾攀峰及天德福地陵园均签字盖章,承诺提供的资产评估情况公示资料真实、完整。
不过,由于外界目前仅了解到福成股份的一家之言,事实是否如公司所说还有待公安机关的进一步调查。
天德福地陵园业绩诡异滑坡
据消费日报21日报道,近期接到读者投诉,福成股份违规高价、超面积向公众销售墓地。
按照河北省民政厅的规定,所有公墓面积不得超过1平米,在公墓内不得兴建家族墓地。但记者根据目视,三河灵山宝塔陵园内,超过1平方米的墓地应该不在少数。销售人员也一再向记者兜售超过1平米以上的墓地,价钱甚至达到几十万元。
记者就此问题向福成股份和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提出了采访要求,但截至发稿,并没有得到他们的任何回应。
三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刘股长在接受采访时说: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是否违规,需要进行实地调查,落实后会答复记者,但截至发稿,刘股长并没有给予具体的回复。
而事实上,天德福地陵园的经营此前已经暴露出异象。
2017年度,天德福地陵园实现营业收入6049.01万元,实现扣非净利润1372.50万元。福成股份2018年年报显示,天德福地陵园(2018年11月30日~12月31日)的营业收入为508.97万元,净利润为110.46万元。
在天德福地陵园被纳入福成股份业绩报表的首个完整年度(2019年),其业绩却突然大滑坡。2019年度,天德福地陵园营业收入只有536.8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80.24万元,未完成2270万元的业绩承诺。
在2019年年报中,福成股份曾表示:(天德福地陵园)与地方政府合作迁建殡仪服务中心时遭到阻挠和反对产生纠纷,致使殡仪服务中心的迁建工作不能如期开展,对销售市场预期产生了不利影响。
按照福成股份当初发布的收购方案,天德福地陵园需将韶山市民政局名下的23亩殡仪服务中心用地和27亩公益性墓地置换至他处,殡仪服务中心和27亩公益性墓地变更为出让殡葬用地,重新履行土地出让程序,并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今年上半年,天德福地陵园实现营业收入285.34万元,净利润为-269.12万元。按照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分析,公司今年的业绩恐怕将再度无法达标。
截至9月23日收盘,福成股份报收于6.54元/股,涨幅为0。
记者|曾剑 编辑|张海妮 赵云 肖勇
校对|何小桃
|每日经济新闻 nbdnews 原创文章|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镜像等使用
如需转载请向本公众号后台申请并获得授权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