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张杨运
据非常文山微信公号21日消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需求,根据省、州相关疫情防控会议精神,为统筹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决定暂时停止文山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活禽交易市场,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文山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活禽交易市场,暂停活禽交易,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从2020年9月28日00:00起一律暂停营业。
逾期未暂停营业的,依法予以取缔。恢复时间视全省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告。
(一)暂停后的活禽交易市场,由市场管理业主开展全面清扫,并对市场中禽类排泄物、饲料、垫料以及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市场内外环境以及与禽类接触过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进行严格消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城乡综合执法局和3个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指导,督促落实。
(二)暂停文山市城市规划区内活禽交易市场及门店活禽交易工作,由3个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市场监管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
(三)对散布谣言、哄抬物价等破坏防疫环境、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文山市城市规划区活禽市场交易暂停后,全面实行定点屠宰,经营户可到定点屠宰厂所(具体地址咨询市农业农村局)对需交易活禽进行统一宰杀,经严格检疫检验合格方可上市。
(五)《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和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通告》(文市政通〔2020〕1号)同时废止。
本通告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禽类,野生动物是指果子狸、竹鼠、豪猪、竹鸡、蛇类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野生动物。
举报电话:
市工信商务局:0876—2138506
市卫生健康局:0876—2612170
市农业农村局:0876—3062749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876—2181315
市城乡综合执法局:0876—2137937
特此通告
文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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