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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极光、德必文化创业板首发过会 上市委多层面关注公司未来稳不稳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9-18 08:31

    每经记者 文多    每经编辑 汤辉    

    9月17日,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26次审议会议召开。会上,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必文化)双双首发过会。

    南极光主营业务是以背光显示模组为核心的手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的背光显示模组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领域。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LED背光显示模组,而正如上市委会上所问,主流厂商当前采用的是OLED技术,那么“是否会导致发行人LCD背光源产品市场份额大幅减少,是否会导致发行人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关于这一重要技术问题,公司在招股书(上会稿)中,就提示了风险,“未来如果OLED显示屏突破技术瓶颈、大幅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冲击中低端智能手机领域,将会对发行人的LED背光源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在上会前,南极光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中,又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析。公司认为:OLED显示屏成本较高且难以短期内降低,OLED屏主要应用于旗舰版手机,中低端手机渗透率较低。此外,南极光还披露了公司针对手机OLED显示屏相关技术的研发项目,并称借助该技术,“可以帮助发行人未来承接OLED可挠性手机屏幕基材的模切业务”。

    除了公司在技术上的可持续性,上市委还关注了公司内控的稳定性。公司被要求于会后在招股书中补充披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关于这一“补充协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招股书、“回复”中,并未见到具体内容。而基础的《一致行动协议》,由姜发明、潘连兴及其分别控制的两家企业签署。基于此协议,二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二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相同比例股权。

    图片来源:南极光招股书(上会稿)

    但是,毕竟世事难料。深交所要求公司解释,当两位控股股东闹矛盾后,有没有防止公司管理陷入僵局的纠纷解决机制。

    至于“补充协议”的内容涉及哪些方面,尚有待公司披露。

    当天过会的另一家公司为德必文化,该公司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运营服务商。公司主要采用“承租运营”模式(另有其他两种模式),关于此模式业务,有媒体将其形容为“二房东”——即与产权房或出租房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后,包下园区,再设计、改造、招商。

    截至2019年底,公司投入运营的承租运营园区共39个,受托运营园区共3个,参股运营园区共3个。

    了解德必文化业务模式后,才能理解上市委会上的问题。比如“未来3年发行人承租房产租赁到期后的安排及续期可能性”这一问题,就可以明白,上市委仍然是在关注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会后,德必文化被要求补充披露“国有性质的物业产权单位未履行资产评估、审批等程序带来的风险”。关于这一要求补充披露的风险,在之前也没有详细提及。

    不过,与产权相关的问题,本身便是公司自行披露的风险之一,更是此前媒体、上市委较为关注的地方。

    因此,对于德必文化被要求披露的这一新风险,投资者有必要在之后的新版本招股书中进行了解。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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