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 9月14日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今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无锡航空口岸、江阴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除《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药品外,其他进口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可经由无锡航空口岸、江阴港口岸进口。
上一篇
BlackRock Inc.减持中国再保险股份约636.65万股
下一篇
Energy Garden Limited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伟能集团股份22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胖东来回应“员工不值这么多钱、员工收入6000元已经非常好了”等言论,于东来:未有任何降薪政策,请大家不要误读
直击上海国际润滑油展|国产化替代进程加速 AI变革如何影响传统润滑油行业?
消金助贷呈“瘦身”趋势,多家消金公司缩减助贷合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