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郑直
据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9月11日消息,昨天,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家族造假白酒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14名被告人中有7人为同一家族亲戚关系。
其中2人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分别并处罚金25万元,其他5人被判处1—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10万元不等罚金。
从2017年开始,来自常德澧县的周刚与其父亲周祖兵、妻子李娟,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通过采用将低档酒灌装至“贵州茅台”“五粮液”“国窖”“剑南春”“湘窖”“水井坊”“天之蓝”等酒瓶,再封口、贴标、重新包装的等方法生产假酒,大量销售给下家。
周垒、黄菲菲夫妻俩,即周祖兵的侄儿与侄儿媳,也即周刚的堂弟堂弟媳,帮周刚、周祖兵生产了部分假酒。同时,周刚、周祖兵雇佣了刘志、刘雯夫妻俩生产假酒。周祖兵还安排其弟弟周祖日,即周垒的父亲将制假酒的原材料运送给刘志用以制假。
周垒的岳父黄祖日则从其他地方收购品牌空酒瓶、酒盒等销售给周祖兵用以制假。而成品假酒则是通过唐海栓的运输或者物流公司出售给孟佳良等四人。
在周刚、周祖兵、李娟共同犯罪中,周祖兵负责组织生产假酒,周刚负责销售假酒,李娟负责收取货款和发放工资。周刚、李娟销售假酒收取货款达71万元,且从周刚、李娟处查扣成品假酒按实际销售平均价计算货值29万元。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况:
孟佳良通过其姐姐孟某从周刚处购进成品假酒,购酒款29万余元,已销售金额11万元。
易某从周刚处购进成品假酒,购酒款16万余元,非法获利5万元(已被扣)。
龚某从周刚处购进成品假酒,购酒款14万余元,非法获利2.6万元(已被扣),另有尚未售出假酒按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货值20万元。
此案由宁乡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侦破,长沙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审查起诉后指定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向天心区院提起公诉。
假酒勾兑配比情况:
2瓶三星金六福和四瓶绵竹大曲可以勾兑6瓶假五粮液;2瓶茅台王子酒和4斤茅台镇散装白酒可以勾兑6瓶假茅台酒;3瓶泸州系列酒和3瓶绵竹大曲可以勾兑6瓶假国窖1573;1瓶三星金六福和5瓶绵竹大曲混合可以勾兑6瓶假水井坊;剑南春是用绵竹大曲勾兑。
酒瓶和包装来源:
周祖兵从别处收购五粮液空瓶是十多块钱一个,水井坊是三四块钱一个,剑南春五块钱一个。黄祖日则是从酒店或者废品收购站回收空酒瓶与酒盒,好一些干净一点的一般是五、六块钱,差一点的是两块钱一个;水井坊的酒瓶完整的十几块钱一个,差一点的两块钱一个;茅台因为瓶子多,一般都是两块钱一个。
假冒及灌装情况:
刘志、刘雯制假方法:假茅台,瓶盖先放彩条,防伪芯片放在彩条上,再用瓶盖膜包住,用电吹风加热固定。条码和瓶身的标签是直接贴上去的,茅台酒瓶口的珠子,都是送过来现成的,要用封口机摁进去,整个酒只有瓶子是真的。假五粮液的瓶盖也是一层一层套上去,标签是现成新的,盒子开口是新的,然后装进红色袋子。
假酒销售价格:
茅台的价格不等,差一点的茅台酒400—500元一件,一般的是900—1000元一件,好一点的要2000元一件;五粮液和国窖1573的销售价格400—500元一件;水井坊的销售价格是300—400元每件;酒鬼酒的销售价格是400多元每件;湘窖的价格是300多元每件。销售价格有浮动,好一点酒勾兑的价高一点,差一点的酒勾兑的则价低一点。
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
周刚等十名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孟佳良等四名被告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2020年9月10日下午,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十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二十五万元不等。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郑直 王嘉琦 肖勇
图片来自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
本文来源: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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