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划转范围包括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一级企业)、金融机构,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除外。划转比例统一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国有股权的10%。划转的全市企业国有股权,由市财政局代市政府集中持有,委托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对划转企业国有股权进行专户管理,各区不再各自设立承接主体。
上一篇
每经16点丨余承东正式宣布华为鸿蒙2.0发布,明年华为智能手机将全面支持鸿蒙系统;电影《八佰》将延长上映至10月21日
下一篇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赵家生:平均利润率20%以上是多晶硅行业健康发展重要保障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突发!76岁内塔尼亚胡,确认患癌:检查中发现前列腺有微小斑点,“系恶性肿瘤,没有扩散或转移”!其1年半前曾接受前列腺手术
宣传不得使用“秒到账”“低利率”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迎八部门强监管
下周一MLF操作4000亿元 净回笼达2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