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分类等级原则上应为高风险类。该分类包括主营业务陷入停顿、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清算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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