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王鑫
8月26日上午,阆中市城管局官方微博就“街道城管执法人员与文具店业主起冲突”发布情况说明。
该情况说明介绍,8月23日下午14时许,城管执法人员对责令166、168、170、172号四家文具店就外走廊违规摆放大量物品,占道经营,需要尽快整改到位。16时50分城管执法人员发现上述四家文具店均未整改,遂决定先行登记保存占道物品,然后再进行处理。在执法过程中,170号文具店主戚某泉情绪激动,数次阻拦、拉扯执法人员,试图抢夺占道物品。拉扯中戚某泉将执法人员陈某明甩倒在地,陈某明头部着地受伤。为防止戚某泉再次出现过激行为,其他执法人员与随行的特巡警一道控制了戚某泉送至东城派出所调查处理。受伤执法队员到医院接受治疗。
情况说明表示,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170号文具店主占用外临街走廊堆放物品属于占道,且未限期整改。但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语气生硬、现场处置欠妥,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我局已对涉事人员暂停执行职务,责令其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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