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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发布:发病后5天内传染性较强、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8-19 12:28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实习编辑 段炼    

    8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的通知。

    新版诊疗方案对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进一步完善,增加“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发病后5天内传染性较强”、“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

    对于临床表现方面,增加“极少数儿童可有多系统炎症综合征(MIS-C)”,出现类似川崎病或不典型川崎病表现、中毒性休克综合征或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等,多发生于恢复期。主要表现为发热伴皮疹、非化脓性结膜炎、黏膜炎症、低血压或休克、凝血障碍、急性消化道症状等。一旦发生,病情可在短期内急剧恶化。

    在实验室检查方面,增加“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IgG抗体在发病1周内阳性率较低”和可能导致假阳性的情形,以及何种情况下可通过抗体检测进行诊断等内容。

    在诊断标准方面,将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阳性作为疑似病例诊断依据之一。

    临床分型上,对成人和儿童重型病例诊断标准进行了适当修改。同时,增加“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的判定标准,调整了成人和儿童“重型/危重型早期预警指标”。

    在鉴别诊断方面,增加“儿童患者出现皮疹、黏膜损害时,需与川崎病鉴别”。在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方面,增加“对于确诊病例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在抗病毒治疗上,对试用的抗病毒药物做了简要小结。某些药物经临床观察研究显示可能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但仍未发现经严格“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证明有效的抗病毒药物。建议应在病程早期使用具有潜在抗病毒作用的药物,并重点应用于有重症高危因素及有重症倾向的患者。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诊疗方案指出,不推荐单独使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和利巴韦林,不推荐使用羟氯喹或联合使用阿奇霉素。

    α-干扰素、利巴韦林(建议与干扰素或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合应用)、磷酸氯喹、阿比多尔可继续试用,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评价疗效及不良反应、禁忌症以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等问题。不建议同时应用3种以上抗病毒药物。

    此外,还增加了“早期康复”内容,强调要“重视患者早期康复介入,针对新冠肺炎患者呼吸功能、躯体功能以及心理功能障碍,积极开展康复训练和干预,尽最大可能恢复体能、体质和免疫能力。”

    在出院标准和出院后注意事项上,对于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和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的患者,如核酸仍持续阳性超过4周者,建议“通过抗体检测、病毒培养分离等方法对患者传染性进行综合评估后,判断是否出院。”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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