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方京玉 每经编辑 文多
8年前因巴西大豆装载事故,东凌国际(000893,SZ)与境外公司Mitsui&Co.(USA),INC.(以下简称美国三井)之间开始了漫长的合同仲裁纠纷。5日晚间,东凌国际公告称收到案件的初步仲裁结果,海外仲裁机构认为美国三井的索赔要求成立,金额为美国三井上游供应商应向终端供应商支付的金额,及美国三井应对上游供应商承担的相应责任。
东凌国际在公告中表示,上市公司聘请的境外律师及法律顾问认为上述裁决极度有失公允,决定向作出该仲裁决定的仲裁机构上诉庭委员会提起上诉。若进一步裁决结果仍有失公平公正,东凌国际将向当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
2012年,时名“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的东凌国际与美国三井签订了关于巴西大豆的合同,从美国三井处购买6万吨巴西大豆。但在载有巴西大豆的货轮停靠巴西码头装载大豆的过程中,由于货轮与码头装运设施发生碰撞,导致巴西大豆未能全部及时装船并造成损毁,引发大豆货物损失纠纷。
据5日晚间公告内容,美国三井于2012年9月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引用买卖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按规定装货期可延续60天。但在美国三井宣布不可抗力60天期满后,并未通知东凌国际事情是否解决,东凌国际按合同约定书面向美国三井宣布合同失效。2012年11月,美国三井表示不同意东凌国际单方面宣布合同失效,向仲裁机构The Federation of Oils,Seeds and Fats Associations(以下简称FOSFA)委员会提起仲裁。
近日,东凌国际收到了FOSFA对于上述案件的初步仲裁结果。仲裁员认为,美国三井索赔要求成立,金额主要包括:“净索赔额1514.65万美元,外加该金额从最早2013年1月8日起至2019年8月5日止产生的利息”,同时“美国三井必须从这笔款项中扣除2019年8月6日从日本船东处获得的1600万美元”。
此外,仲裁员裁定美国三井关于利润损失的索赔不成立,有关441手期货损失的索赔成立;此外仲裁员还裁定美国三井应就最多不超过83.4万美元的本金及应当由东凌国际合理承担的相关利息,对东凌国际进行赔偿。
对于上述仲裁结果,东凌国际证券部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公司不认可上述仲裁结果,目前正组织境外律师团队准备提起上诉。而上市公司亦在公告中表示,相关团队认为此次裁决“极度有失公允”。同时因案情复杂,“公司管理层正在与境外律师及法律顾问等相关方沟通讨论初裁裁决结果对公司的影响。”
8月3日、4日、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东凌国际股价涨幅明显,分别涨7.34%、10.03%、10.02%,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异常交易波动。
5日晚间东凌国际同时披露股票异常交易公告,称经向公司管理层问询后得知,除收到巴西大豆采购合同纠纷初步裁定结果、中信银行同意向公司提供1800万元美元授信额度、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月4日将所持有的共2.64%公司股本办理解除质押外,未有其余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而8月6日,东凌国际股价在连续上涨三天后微跌,收报10.95元每股,跌幅为0.27%。
据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目前东凌国际主营业务为钾矿开采、钾肥生产及销售、谷物贸易。而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未来谷物贸易将退出公司经营业务。
2019年,东凌国际营业收入6.05亿元,同比增43.8%;净利润4143.56万元,同比增935.13%。分产品数据显示,全年72.19%营收来自于“钾肥-氯化氢”、26.68%营收来自于“谷物”。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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