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张喜威
连“买”12套房!咋一听,还以为这是哪位“土豪”神操作。近日,浙江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显示,在短短8个月的时间内,浙江衢州34岁男子周某,为还债非法买下12套房产,并过户至自己名下,用于抵押贷款套现……
据悉,周某现在已经负债600万元左右。然而,他和妻子的年收入合计只有23万元,自称“为还债,不得不走上不归路”。
据中新社官方微博,7月30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浙江法制报报道,周某是衢州人,平时有玩赌博机、炒股的爱好,为此周某不仅花光了房屋抵押贷款,还欠下高利贷,合计600多万元。
被债务压得踹不过气,周某便借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漏洞,耍起了小聪明。其通过将前一套房子抵押贷款套现,用于支付下一套房子首付的方式,买下10几套房子,有些过户在自己名下,有些让他人代持。
“房子的上涨周期在2年左右,我想手上保留8至10套房子,延长债务周期,撑到房子涨价,再卖掉还债。”根据周某的设想,每次房子的抵押贷款都大于下一套房子的首付,付完首付后,剩余的钱就可以用来周转。
然而,这样的如意算盘并没有奏效……
“周某买下房子时,几乎都找了贷款中介,不仅要支付中介费,还要支付高额的贷款利息。”法官介绍,周某最终抵押贷款所得的钱,除了付下一套房子的首付,大部分用来还高利贷及中介费,几乎没有什么钱剩余下来,用于归还房款。
据悉,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周某以上述方式,接连买下12套房子,共计诈骗1171万元。周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遂作出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然而,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时,周某突然提出认罪认罚具结书系在其没有看清的情况下签署,予以反悔。检察院又重新提出依法增加2年刑期的量刑建议。据中新社,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相关情况,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包晶晶 摄(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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