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20日消息,疫情防控期间,射洪市广兴镇居民易某某,未严格按照通告要求执行政府防控措施,造成107名密切接触者集中或居家医学隔离。7月15日,射洪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易某某拘役3个月。此案是遂宁市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易某某于今年1月16日自湖北省武汉市返回射洪市广兴镇,虽主动向当地上报自己系武汉返回人员,但其在居家观察期间,未严格按照通告要求执行政府防控措施,自1月26日起,陆续外出到公共场所及邻居家中聚会,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最后导致广兴镇两个村一个社区被确定为社区暴发性疫区,实施封闭管理,造成107名密切接触者集中或居家医学隔离。同时,辖区内842户2698人全部实行居家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