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业务指引》的通知,自7月22日起施行。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科创公司股东应当在询价转让计划书披露日15:00前(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为下一交易日15:00前),通过其指定交易券商向上交所进行拟转让股份的锁定申报,拟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无权利瑕疵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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