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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二中法院官方微信7月10日消息,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一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移送的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的上诉材料,并于2020年7月10日立案受理。
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审理。
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原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18日,王振华辩护律师陈有西在公众平台发布千字声明表示,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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