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胡玲
据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2020年7月5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温更镇1名牧民,在乌拉特中旗人民医院就诊期间,经专家组确诊为腺鼠疫病例。患者发病前曾在鼠疫疫源地内活动。目前,该患者已在当地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市旗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措施已落实。
专家提醒广大公众:严格按照鼠疫防控“三不三报”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三不”:不私自捕猎疫源动物、不剥食疫源动物、不私自携带疫源动物及其产品出疫区。
2、“三报”:发现病(死)旱獭及其他动物要报告、发现疑似鼠疫病人要报告、发现不明原因的高热病人和急死病人要报告。
3、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去人群拥挤场所,去医疗机构就诊或个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时要及时佩戴口罩。
4、若怀疑自己与病例有过接触可向当地疾控部门主动申报,取得专业指导,一旦出现发热、咳嗽、淋巴结疼痛、咯血或出血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
此前,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2020年乌拉特中旗鼠疫疫情Ⅲ级预警的通告。通告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鼠疫疫情预警实施方案》(内鼠防应急发﹝2020﹞7号)和《自治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2020年版)》(内政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7月5日发布鼠疫防控Ⅲ级预警,2020年7月5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0年底。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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