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胡玲
据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7月3日消息,日前,省农垦中级法院对省贸促会原党组书记、会长王敬先贪污、受贿、单位行贿案一审宣判,对被告人王敬先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敬先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王敬先历任省森工总局柴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牡丹江林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省森工总局森林资源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省森工总局(中国龙江森工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局长(总经理),省贸促会党组书记、会长。2018年9月,王敬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敬先在担任柴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构成贪污罪;在担任柴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和省森林工业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接受相关单位及个人房产及钱款,构成受贿罪;在担任柴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实施单位行贿,构成单位行贿罪。
封面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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