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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区教育局向全港中小学发通告:元旦、国庆、七一等必须升国旗、区旗及奏唱国歌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6-18 18:48

    每经编辑|周宇翔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6月18日,香港特区教育局向全港中小学发出通告,提供有关展示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的指引。特区教育局发言人表示,学校在举办庆祝元旦日(1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日(7月1日)、国庆日(10月1日)活动时,必须升挂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

    特区教育局发言人表示,《国歌条例》已于6月12日正式刊宪生效,其精神是尊重国歌,所有中小学须提供机会,让学生学习歌唱国歌,并教导学生国歌的历史及精神,以及奏唱国歌的礼仪。

    发言人强调,国旗、国歌及国徽都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任何一位公民都必须予以尊重。培养学生对国民身份的认同,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学习宗旨。让学生认识自己国家历史、文化、经济、科技、政治体制和法律等各方面的发展,培养他们的国家观念,更是学校教育应有之责。学校须教育学生认识自己国家的国旗、国歌及国徽,这是德育、公民及国民教育的一部分,有助加强学生对国民身份的认同。

    此外,特区教育局还强烈建议学校在重要的日子及特别场合,例如开学日、开放日和毕业礼等,升挂国旗和区旗及奏唱国歌,并鼓励学校定期展示国旗及区旗,及(或)奏唱国歌。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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