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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案,需报最高检备案审查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6-03 13:28

每经编辑|王晓波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6月3日消息,当日上午10点,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主题是“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促进双赢多赢共赢”。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答问时表示,严格按照关于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案件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对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的案件,逐案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对原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的案件,逐案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


刘福谦还表示,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实行“减假暂”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完善对检察官办理“减假暂”案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注重发现检察机关在办理“减假暂”案件中的不规范或违规违法行为。 ​​​​

封面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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