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网站28日消息,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印度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公告指出,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印度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印度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印度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美国要求安理会讨论涉港议题,被中国一票否决!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发表声明
下一篇
菲律宾吕宋岛拉乌尼翁省附近海域发生5.1级地震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突发!韩国股市闪崩,瞬间暴跌超500点!SK海力士、三星电子跳水丨日韩股市
不忍了!上汽奥迪高管“炮轰”行业乱象:用特调车刷圈速,轮胎换过、悬挂改过、软件单独写!专家:根源在于竞争过于激烈
特朗普:与伊停火协议已“岌岌可危”;英特尔、美光创历史新高,现货白银涨超7%;京沪高铁部分票价上浮20%;中芯国际并购重组案过会丨每经早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