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微博,针对突然增加信息曝光后的个人信息保护,部分代表委员提出这一问题,并形成议案、提案、建议等。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提醒,《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充分考虑根据应用场景对个人信息进行分类分级保护的条款。借鉴欧盟GDPR,个人信息分为一般个人信息和特殊类型信息,后者也被称为敏感个人信息。因此,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电子邮箱、定位数据、在线活动等行踪信息,也应“升格”为特殊类型信息,从个人信息权高度加以法律保护。基因数据、生物数据和健康数据等本身作为特殊类型信息,更应特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