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18日下午发布了一则通知,通知称,《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合理消费的意见》(宁政办发〔2020〕14号)因部分条款内容与上级有关要求不符,经研究,决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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