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17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指出,对检察官业务工作的考评,是评价是否胜任检察官职务的主要依据。检察官年度业绩考评不合格或者经考评委员会认定不能胜任检察官职务的,应当退出检察官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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