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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O杨磊遭法院限制消费 哈啰回应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5-11 23:12

    每经记者 刘洋    每经编辑 王丽娜    

    5月11日,有消息称,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向上海币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币达”)主要负责人杨磊发布限制消费令。而此处的杨磊,正是哈啰出行创始人兼CEO。

    对此,哈啰出行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应称,币达与哈啰出行运营主体没有任何关联,对哈啰出行的正常运营不造成任何影响。

    同时,哈啰方面表示,杨磊为币达自然人股东,不参与该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应属于被限制高消费的范围。

    “对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在本案中针对杨磊先生个人限制消费令,杨磊先生的律师已经与执行法官进行充分沟通:经了解,存在系统更新迟滞、错误认定杨磊先生为币达法定代表人所致,律师团队正依法律规定及程序向执行法院提出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纠正申请。”哈啰方面表示。

    启信宝显示,币达法定代表人为曹维江,而杨磊为币达自然人股东,实缴出资额为33.5834万。

    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得知,2019年10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曾发布案号为(2019)沪0112民初16249号的民事裁决书,判决“被告上海币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爱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大连正能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证金100,000元”。

    2020年5月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称因币达未按上述执行通知书指定的区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相关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杨磊”,不得实施相关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以下为哈啰出行声明全文——

    哈啰出行关注到有媒体发布了关于我司CEO杨磊先生被限制高消费的报道,经核实,声明如下:

    1.大连正能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币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2020)沪0112执2286号],被执行人上海币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币达”或“该公司”)与哈啰出行的运营主体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对哈啰出行的正常运营不造成任何影响。

    2.币达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杨磊先生作为该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已经完成出资责任,但杨磊本人不参与该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应属于被限制高消费的范围。

    3.对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在本案中针对杨磊先生个人限制消费令,杨磊先生的律师已经与执行法官进行充分沟通:经了解,存在系统更新迟滞、错误认定杨磊先生为币达法定代表人所致,律师团队正依法律规定及程序向执行法院提出解除限制消费措施纠正申请。

    4.目前,哈啰出行一切运营正常。哈啰出行将继续秉持“科技推动出行进化”的使命,坚持“绿色低碳、轻松出行”的服务理念,为广大用户提供覆盖短、中、长距离多种方式的出行服务,努力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助力智慧交通及智慧城市的建设。

    特此声明

    哈啰出行

    2020年5月11日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刘洋 摄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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