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格力赢了!奥克斯被判恶意侵权,被判赔偿4000万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5-11 22:47

    历时3年多的格力诉讼奥克斯侵犯专利权一案,终于由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份裁定书画上了句号。

    5月1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30日作出(2018)粤民终1132号二审判决,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原判,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胜公司)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后者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电器)赔偿4000万元。

    裁定书显示,由于奥克斯制造并销售与格力电器 “一种空调机的室内机”专利权有关的产品,2019年8月,法院在认定奥克斯恶意侵权成立,并判定奥胜公司赔偿格力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4000万元。

    随后,奥胜公司不服此项判决,并提出再审请求。但在今年3月,法院宣布维持原判。目前,法院已将赔偿款划拨到格力电器账户。

    这一起案件于2017年1月由格力电器提起诉讼。

    事实上,格力与奥克斯的恩怨不止于此。2019年6月,格力举报奥克斯销售不合格空调。格力电器称,经格力电器实验室实测,奥克斯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得到的结果与格力电器的检测结论一致。

    当时,奥克斯回应称,公司所有出厂产品均经过“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奥克斯空调测试中心”检测,同时提交检测报告等材料到能效标志管理中心备案,并出具了奥克斯空调被举报8个产品的能效标志备案证明。

    这一次争端也在近日迎来结局。今年4月,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奥对于此案的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今年4月29日晚董明珠表示,“我不仅是买了奥克斯的,我买了各种企业的产品,拿回来进行检测,如果发现不合格,我们依然举报。我们也叫别人买我们的产品,进行检测、监督。这是推动社会进步,每一个人应该去做的,互相地推动行业进步。”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每经热评|互联网贷款正门打开 风险管理是关键

    下一篇

    加加食品控股股东承诺,一个月内彻底解决债务问题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