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近日,浙江、福建、山东等多地明确表示,快递需经收件人同意后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其中,山东省邮政管理局明确回应,未经收件人允许将快递放在快递柜,属于投递不规范行为,可以投诉;福建省消委会也明确表示,未经收件人同意,快件存入快递柜产生的费用应由快递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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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邮政局:快递企业需提供不少于两次的免费投递服务,未经同意放置智能快件箱、二次收费等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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