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旭
企业和各类研究机构拥有的知识产权,如何才能发挥更大的价值?近日公开的一份重要文件给出了方向。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日前发布了《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2020年,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重点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每个城市支持1.5亿元,其中2020年拨付1亿元,剩余资金根据中期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分档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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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如何更好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做好知识产权运营工作,通过各种方式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一直都是政策关注的重点。
2017年9月印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指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试点,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这里提及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指的是基于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信托等金融形式,以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全不同的形态批量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操作。
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则是指企业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数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这两种方式的具体涵义看,其目的都是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使得各种市场主体能从掌握的知识产权成果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运营取得明显成效。今年4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9年,全国专利转让、许可、质押等运营次数达到30.7万次,同比增长21.3%。专利和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515亿元,同比增长23.8%。全国涉及知识产权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9286.9亿元,同比增长137.7%。
此次发布的《通知》对深化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安排作出了进一步部署。
《通知》要求,要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拓宽创新主体融资渠道。推动商业银行落实单列信贷计划和放宽不良率考核等政策,丰富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推动专利、商标质押政策互通,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评估、保险、担保等有关费用财政补贴力度,完善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提高金融机构风险容忍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此外,要依法依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积极复制借鉴现有成熟经验,以产业链条或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支持构建底层知识产权资产;完善知识产权证券化配套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上述措施将在哪些地方率先推行?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提出申报的城市开展竞争性评审,确定城市予以支持。
《通知》强调,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开展过知识产权运营相关工作的城市,本次不再重复支持。2017~2019年,重点城市数量3个及以上(含计划单列市)的省份和重点城市(城区)数量2个及以上的直辖市,本次不再纳入支持范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显示,此前已有三批共26个城市被纳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范围,包括苏州、宁波、青岛、上海浦东、北京海淀等。
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了重点城市的绩效目标,具体包括: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20%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30%以上;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40%以上;支持100家以上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推动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单以上,促进高价值专利组合融资等。
《通知》还明确:中央财政对每个城市支持1.5亿元,其中2020年拨付1亿元,剩余资金根据中期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分档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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