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重庆大足警方@平安大足 通报一起盗窃案件,女子小陈(化名)跳广场舞时认识了杨某,杨某称自己会“造钱术”。杨某取得了小陈(化名)的信任后,谎称自己需大量现金“造钱”,小陈带着10万元现金赴约。“造钱”时杨某支开小陈将钱调包。
据报道,被骗女子小陈是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2019年7月在龙水镇重客隆广场跳广场舞结识了被告人杨某,杨某声称自己是刘某且会“造钱术”。
在交往过程中,二人发展为朋友关系,杨某向小陈演示造钱并获得小陈信任后,谎称自己需要大量现金来做钱,小陈就从取出100000元现金,并带至酒店交与杨某。
在做钱过程中,杨某支开小陈将真钱调包,且将调包后的钱用白布包裹并告知其白布里就是正在做的钱,而后又用塑料袋将白布封好交给小陈提回家。为掩人耳目,杨某还写了一张借款人为刘某的借条交于小陈,随即乘车返回老家并以该款为赌资打牌赌博直至案发。
小陈回家后一直无法联系杨某,打开包着钱的白布,发现除了表面有200元真币外,其余均为冥币,小陈这才反应过来选择了报警。经过警方的摸排调查,在四川将杨某抓获归案。杨某也因涉嫌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9个月。
大足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杨某某的犯罪事实,其具有累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杨某某退赔被害人陈梅经济损失9.98万元,没收疑似百元假币等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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