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实施办法》修订11条,新增5条,删除6条,修订后共计17条。明确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权限开通前 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应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同时,删除原规则中 2日、5日冷静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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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优化创业板盘中临时停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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