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胡玲
4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公告,同意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筹建蒙商银行,银行类别为城市商业银行,发起人股东资格由内蒙古银保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批。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公告称,筹建工作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筹建期间接受内蒙古银保监局的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内蒙古银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黄晓龙4月10日在发布会上透露包商银行改革重组最新进展: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拟设立蒙商银行,由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原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全部资产负债。
2020年3月19日,徽商银行对外发布公告,披露了“新包商银行”即蒙商银行的11家股东构成。具体来看,中国人民银行全资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持股比例27.50%,为第一大股东,这将是存款保险基金成立后入股的首家商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股比例为16.6667%,为第二大股东;徽商银行持股比例15%,为第三大股东。
徽商银行在2月6日发布公告称,该行将会收购包商银行四家分行:包括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和宁波分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全部资产净值,总计人民币912亿元(资产账面价值为人 民币1409亿元),及包商银行四家分行价值人民币153亿元的业务 。
同时该行也会接收包商银行四家分行、总行派驻当地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员工,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责任和义务,并且还将承接包商银行四家分行、总行派驻当地事业部及信用卡业务项下有效期内的与办公用房、车辆、设备或其他固定资产、服务采购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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