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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将于4月28日生效 全面提升国际社会对表演者保护水平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4-23 11:23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实习编辑 段炼    

    4月23日,国新办就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举行发布会。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周程程 摄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发布会上表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批准或加入的国家达31个,将于4月28日正式生效,这是首个以我国城市命名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介绍说,《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以下简称《条约》)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一项国际版权条约,旨在保护表演者对其录制或未录制的表演所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2012年6月20日至2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中国北京召开“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成功缔结《条约》。2020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批准书,成为该条约关键的第30名成员。

    根据《条约》的生效条款,其将在30个有资格的有关方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3个月之后生效。因此,《条约》将在2020年4月28日起正式生效。

    于慈珂表示,《条约》的缔结和生效,将全面提升国际社会对表演者的保护水平,推动视听表演者权利保护和视听产业发展。《条约》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充分保障视听表演者的权利,进一步提高其行业地位,激发其创造热情;二是丰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视听产业健康发展;三是有利于保护传统文化和民间文艺,促进文化多样性发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先生曾表示,《条约》加强了视听表演者对其表演的权利,这可以转化为收入的增长,并促进给我们所有人带来愉悦的视听产业的经济可持续性。

    于慈珂指出,《条约》是中国版权事业的里程碑,是惠及全球表演者的新起点。中国将一如既往地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积极推动更多的国家批准和加入《条约》,把表演者的权利保护落到实处。

    于慈珂强调,中国也将以《条约》的生效为契机,不断完善著作权保护体系,进一步提升对表演者的保护水平,推动包括视听表演在内的版权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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