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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肿瘤医院发布最新通知,通知要求自2020年4月18日零时起,在患者正式办理入科前,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安排住院;陪护人员也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陪护。要求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拟来我院住院的所有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提供我院或天津市卫健委指定检测机构出具3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通知还告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程:
(1)挂号:
患者及陪护人员在接到正式办理入科通知后,及时挂主管医师门诊号或核酸检测门诊号。
(2)开具检查申请单:
1)挂主管医师门诊号的患者或陪护人员属,由主管医师开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查申请单”;
2)挂核酸检测门诊号的的患者或陪护人员,由主管医师或F座一层核酸检测处医师开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查申请单”。
(3)缴费:
通过自助机具或人工窗口进行缴费,检测费用具体见津医保局发〔2020〕29号文件。
(4)检测时间与地点:
缴费后在规定的检测时间内至F座一层核酸检测处进行标本采集工作。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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