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今天(15日),国家医保局、外交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
上一篇
国家能源局:优先开发当地分散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
下一篇
每经18点丨国家医保局等四部委:外籍人员集中隔离费用自理;海航集团: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息递延支付议案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2.17亿元亏损揭开信披乱象?神马股份突遭证监会立案,多份财报“连打补丁”
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出台 证监会明确: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董秘
新增8只,“南向ETF通”再扩容!资产范围拓宽至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