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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识别入境无症状感染者? 海关总署答每经问:核酸采样检测覆盖所有入境旅客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4-14 22:45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陈 星    

    4月1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问及海关对入境人员的防控措施,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表示,首先,增加流调对象,加强流调力度;其二是扩大采样种类,提升阳性检出率;最后是加强联防联控,形成闭环。

    海关采取哪些防控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提问:“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要突出做好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隔离和治疗,有针对性加大筛查力度。在入境人员中同样可能存在无症状感染者,增加了疫情防控压力。请问海关对此采取了哪些防控措施,强化防控能力?”

    金海表示,无症状感染者给海关在口岸的检疫排查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海关密切跟踪疫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在航空、水运、陆运口岸采取更加严格的卫生检疫措施,筑牢口岸检疫防线。

    金海介绍,首先,增加流调对象,加强流调力度。充分发挥健康申报卡和流行病学调查在识别高风险人员、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方面的重要作用。

    金海指出,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流调问询方式,将核心聚焦在是否有接触史的直接线索,对申报14日内有疫情输入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旅居史、接触史及有症状人员100%实施流行病学调查,加强转机入境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深挖可能涉及疫情的风险,详细记录被调查对象每个时间节点处于什么地点,以及同行人员目前是什么情况等,做到逢警必处、每项必核、有疑必问,提升无症状感染者的识别力、拦截率。

    二是扩大采样种类,提升阳性检出率。从4月1日起,海关将核酸采样检测的范围全面覆盖到所有入境旅客,最大限度地筛查出新冠病毒感染者,这对于深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金海表示,海关对预警和排查发现的重点人员,采取鼻咽拭子、口咽拭子、血液样本等多类型样本,运用多种方法联合检测,有条件的海关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和IgG抗体检测,最大限度提升口岸的排查率和检出率。一些海关还通过与地方联合采样,双实验室联合对比检测的方式,降低“假阴性”的概率。

    三是加强联防联控,形成闭环。各级海关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在严格落实“三查三排一转运”卫生检疫措施的基础上,与地方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交流合作,将口岸防控工作有机融入联防联控的链条中。

    金海强调,在口岸检疫环节结束后,海关将所有人员及其信息移交地方联防联控机制,由地方转运至指定医院收治或隔离观察14天,及时阻断传染源,形成闭环管理。

    “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织牢织密防控网络,准确识别和拦截‘潜行’的无症状感染者,切实发挥入境卫生检疫的‘防火墙’作用,坚决阻止疫情通过口岸蔓延扩散。”金海说。

    咋保障医疗物资有序出口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严峻,我国医疗物资出口近期呈现稳步上升态势。3月3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且近期海关发布第53号公告,都提出要规范医疗物资的出口秩序,严厉打击出口不合格的医疗物资的行为。

    目前上述工作进展如何,海关又有何举措保证医疗物资的有序出口?

    金海表示,随着世界各国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和各国抗击新冠肺炎的需要,越来越多中国企业生产的医疗物资源源不断走出国门,为国际社会抗击疫情提供了有力支持。从4月1日到4月12日,全国海关共验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资价值165.6亿元。这既体现了中国产医疗物资对全球抗击疫情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金海表示,医用物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健康,中国海关始终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出口医用物资的监管。

    他介绍,三部门的5号公告发布以来,在口岸拦截非清单企业生产或者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物资3300多万件,其中口罩3165万只、防护服50.9万套、新冠病毒检测试剂118.9万份、呼吸机677台、红外测温仪4.6万件,对于个别出口企业少报多出、伪报瞒报、夹藏夹带的行为,海关依法依规坚决予以严厉查处,并通过“海关发布”等信息平台予以曝光。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物资的有序出口,金海指出,依据《商品检验法》以及实施条例,经征求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海关总署在4月10日发布了第53号公告,决定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直接用于抗疫医疗救治、与人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根据公告,海关将依法履行医疗物资出口法定检验的职责,企业在出口相关医疗物资时必须严格履行如实申报的责任。

    金海表示,海关对出口经检验不合格商品,或者出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将依法依规采取责令停止出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出口商品、罚款等处罚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金海强调,对如实申报、出口合格医疗物资的守法企业,正常通关不会受到影响,海关将继续提供通关便利;对于违法、失信企业,海关将加大曝光力度,通过提高查验比例、加大稽核查频率,开展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坚决维护我医疗物资出口的良好秩序。

    入境人员该如何进行管理

    随着境外输入风险持续增加,口岸检疫工作备受关注。对经过口岸检疫的入境人员该如何进行管理,是否需要核酸检测?

    对此,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监察专员王斌回应,目前对境外入境人员实行的是精准分类、分级分区的管理策略,包括几个方面:第一,对入境的“四类”人员,首先是前三类人员,就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还有有发热等症状的入境人员,要立即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这些人员是要通过核酸检测进行确诊或者是再次排查的。对于第四类即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也就是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如果出现了异常症状,也要及时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诊治。

    第二,非“四类”人员在入境点所在省份?实施入境后14天集中医学观察。

    王斌表示,在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他们可以自愿自费接受实验室检测,也就是说在集中隔离观察期间的第3天、第5天可以进行2次核酸检测,同时在第5天可以再做一次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上述三种检测如果都是阴性的,在集中医学观察7天后可以选择回家,居家再进行7天医学观察。

    第三,对于既不属于“四类”人员也不属于非“四类”人员,但是经过医疗卫生机构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这样的入境人员需要接受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在集中医学观察期间,经过2次核酸检测,这2次核酸检测需间隔24小时,2次检测阴性之后才可以解除隔离。

    此外,对于近日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当中,是来自当日的入境人员还是此前存量的问题,王斌指出,国家卫健委将境外输入疫情纳入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现在初步分析看到,近期新增的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有入境当天就被发现和诊断的,但主要还是入境后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病并及时确诊和报告的。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占到约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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