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隔五年,李化春有望重回兆新股份董事会。
每经记者 欧阳凯 每经编辑 陈俊杰
因三股东汇通正源的“罢免案”引起的人事风波还在继续。4月14日,兆新股份(002256,SZ)发布公告称,因个人原因,杨钦湖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至此,兆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已辞职。同日,兆新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增补李化春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增补黄世林、蒋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兆新股份先后已有十余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辞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李化春是兆新股份子公司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彩虹精化(兆新股份前身)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其在2015年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董事一职。现在,时隔五年,李化春有望重回兆新股份董事会。
在董事会成员悉数辞职背景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兆新股份拟增补4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3月21日,汇通正源就分别提议增补李化春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世林、蒋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过,在4月13日的董事会投票中,董事陈实投出了弃权票,理由是“因为对相关增补人员不了解,无法做出客观判断”。
简历显示,李化春曾是彩虹精化(兆新股份前身)董事、董秘兼财务总监,持有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的权益,该合伙企业持有兆新股份1792.29万股流通股票,李化春目前还是兆新股份子公司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留意到,2012年,兆新股份因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包括未及时披露可能给其带来巨额利润的合同事项、未及时披露其子公司彩虹绿世界与深圳绿世界商谈变更合同主体事项,证监会向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董事兼董秘的李化春是上述所披露信息有虚假记载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此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对此,兆新股份相关人士回应记者称相关法规对候选人的要求是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记者也试图联系提名方汇通正源,但对方表示“不接受媒体采访”。
值得关注的是,兆新股份在4月14日还发布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其中对于违规对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一事,兆新股份回应了整改情况,包括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印章保管和使用管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守法合规意识,并表示“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同日,针对三股东汇通正源自行召开股东大会一事,兆新股份回复了深交所关注函。此前,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兆新股份计划于5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但汇通正源和中融信托在4月3日却提出要在4月17日自行召开股东会,随后在《上海证券报》刊登相关通知,但该项请求被公司董事会拒绝。
兆新股份聘请的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股东汇通正源和中融信托自行通过《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通知》内容不属实,在公司董事会明确回复股东未符合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条件且未履行事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程序的情况下仍自行发布《通知》,亦不具备合规性。
根据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核查,董事会已在收到股东请求后10日内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方式同意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后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取消原定于2020年3月20日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该临时股东大会推迟至5月18日系基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原因。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4月11日,汇通正源就提议兆新股份董事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审议包括向监管部门申请延迟披露2019年年报,及时增补因辞职董事和独立董事所造成的的董事空缺,确定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董事,取消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事项。当时兆新股份方面回应,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究竟何时召开,是按照兆新股份计划的时间5月18日,还是会听取汇通正源的提议取消,同时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董事?
“因为这个事项还没披露,可以留意后续相关公告,目前的股东大会时间还是以我们公司披露的为准”。对此,兆新股份相关人士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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